根据人事部《关于划拨2006年度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64号),我部共有7个项目获得2006年度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其中:优秀类项目2项,启动类项目5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就组织实施好2006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监督经费的使用和项目的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最大的资助效益。对资金使用不当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项目执行期间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人事劳动司反映。
二、各单位要组织受资助人员认真填写《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项目合同书》(附件2,可从中国农业人才网www.agrihr.gov.cn下载),并于2006年12月15日前将合同书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
三、受资助的项目,应在3年内完成。每年应对项目进行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和资助经费执行情况,报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项目执行结束后要邀请专家进行考核评估或鉴定,并将评估或鉴定报告连同项目总结报告、经费决算报告一并报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叶全宝
电 话:6419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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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