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直属直供垦区,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做好项目储备,安排好2007年及以后年度的投资项目,根据农业“七大体系”建设规划、《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管理规定的要求,现提出种养业良种工程、植物保护工程、渔政渔港项目前期工作安排意见(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动物防疫、农村沼气等项目另发通知)。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扎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为农业项目投资效益发挥打牢基础,为农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农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安排的总体思路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村工作主题,围绕部里提出的实施“三大”战略、强化“四大支撑”、构筑“六大产业”和开展“十大行动”的总体部署,坚持贯穿以战略研究为基础,以规划为指导,以建设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工作主线,更加重视发展引领全局工作,更加重视重大工程项目谋划,更加重视政策措施和调控手段落实,更加重视协调配合与服务,不断提高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与水平,切实加强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条件和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协调发展,拓展农业产业领域,加快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和谐社会构建。
项目组织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的使用范围组织项目。中央投资主要用于需要由国家举办的农业公益性项目和基础性项目建设,包括受益范围较大、关系国计民生和农业稳定发展全局的全国性重大骨干农业项目、跨区域性项目,以及一个地区办不了或办不好、需要由国家举办的特殊性项目(如扶持贫困和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项目)等。
(二)按照农业“七大体系”及相关配套工程建设规划组织项目。种养业良种工程、植物保护工程、渔政渔港等项目,要严格按照建设规划确定的项目建设原则、布局、类型、标准、数量组织项目。
(三)与“十大行动”实施相结合。要优先组织申报“十大行动”涉及的建设项目,围绕“十大行动”做大做强项目,集中资金办大事,要压缩项目数量、整合项目功能、提高项目规模,力戒项目“多而散”、“小而全”和“撒胡椒面”,原则上要求单体项目中央投资规模不少于200万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
(四)向西部地区、粮食主产区和重点区域倾斜。积极支持西部地区、粮食主产区、革命老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中部地区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地区,武陵山区、三峡库区等贫困地区,我部省部共建新农村示范村所在县以及部直属直供垦区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质量。
二、基本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要求组织项目。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以及《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及要求》(见附件1)组织项目。一般项目可直接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应由具备农业工程资质的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对于投资较大、需要征地和环评的项目,可先报项目建议书,依照权限批复建议书后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报的项目须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组织、申报的项目,前期工作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是项目单位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关条件。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
二是项目建设用地已经落实。需征地的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证明或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是完成规划报建、环境评价等前期工作,具备投资计划下达后一年内开工的条件。需要办理建设规划报建以及环评审批的,已经取得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以及环保部门环评批复。
四是编制招投标方案。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编制了招标方案并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章节。
(三)认真组织项目审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属直供垦区、部直属单位在向农业部报送项目前要对项目进行评审、把关,并对报送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负责,必要时应进行实地核察。实地核实情况可以作为申报文件附件。我部不接受以下四类项目申报:一是前期工作未完成或前期工作不扎实的项目。二是申报单位有关项目因违章违纪行为被我部通报或要求整改,但没有完成整改的。三是项目单位所在地区因违章违纪行为被我部暂停项目申报,但暂停期限未到期的。四是同一建设单位有两个以上建设项目未完工的(含未完成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不再组织申报该单位其它新建项目。
(四)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落实配套资金是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关键措施。凡是中央和地方共建的项目,要求地方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如地方配套能力有限,应予以说明或暂不安排申报。地方配套资金,省级承担比例原则不低于60%。中央与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原则上东部地区为1:0.5,中部地区1:0.2,西部地区1:0.1,相关项目特殊要求(见各类项目的投资申报要求)的除外。
三、申报要求
(一)储备项目申报要求。各地往年申报并经农业部评审合格,但没有批复并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我部作为储备项目。各省认为在今年或明年应继续安排,且项目可研又不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在今年申报项目计划时只申报项目文件,不再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需要补充项目材料或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需要申报文件和补充材料或变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我部将重新审定。在安排今明年度投资时,将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对符合投资安排原则和年度投资重点,根据投资可能和建设程序,择优安排。评审合格但没有立项的储备项目,已逐一列出(详见各类项目附件),请农业主管部门根据本项目安排意见确定的原则和方向予以把关,在2007年申报文件中予以确认(已列出项目名称,不要求确认的项目,我部将优先安排,不必确认)。
(二)申报材料要求。各地、各直属单位应将相关项目申报文件报送我部(发展计划司和相关司局各3份),每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应一份申报文件。纸质文件申报的同时,应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ac.agri.gov.cn),在网上填报申报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将该系统下载生成的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招标投标事项申请表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表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要确保网上填报的信息与纸质文件材料的一致性,不一致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要求。2007年4月30之前完成申报工作。纸质文件过期送达或届时网上申报信息填写不全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四)其它项目申报要求。为做好项目储备,各地、各部直属单位从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农业“七大体系”等相关工程建设规划,根据以往项目建设情况,可随时组织项目申报,我部将根据当年国家安排农业投资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批复立项。
附件:
1.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
一、项目摘要。项目内容的摘要性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年限、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投资估算、运行费用与效益分析等。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市场(产品或服务)供求分析及预测(量化分析)。主要包括本项目区本行业(或主导产品)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现有生产(业务)能力调查与分析、市场需求调查与预测等。
四、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原则上应是具有相应承担能力和条件的事业单位)。包括人员状况,固定资产状况,现有建筑设施与配套仪器设备状况,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体制等。
五、项目地点选择分析。项目建设地点选址要直观准确,要落实具体地块位置并对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基础状况、建设条件加以描述,不可以项目所在区域代替项目建设地点。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具体地址位置(要有平面图)、项目占地范围、项目资源及公用设施情况,地点比较选择等。
六、生产(操作、检测)等工艺技术方案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技术来源及技术水平、主要技术工艺流程与技术工艺参数、技术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方案比较等。
七、项目建设目标(包括项目建成后要达到的生产能力目标或业务能力目标,项目建设的工程技术、工艺技术、质量水平、功能结构等目标)、任务、总体布局及总体规模。
八、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水工工程)、田间工程、配套仪器设备等。要逐项详细列明各项建设内容及相应规模(分类量化)。土建工程(水工工程):详细说明土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建筑结构及造价。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标准应与项目建设属性与功能相匹配,属于分期建设及有特殊原因的,应加以说明。水、暖、电等公用工程和场区工程要有工程量和造价说明。田间工程:建设地点相关工程现状应加以详细描述,在此基础上,说明新(续)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工程做法、造价估算。配套仪器设备: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来源。对于单台(套)估价高于5万元的仪器设备,应说明购置原因及理由和用途。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仪器设备,需说明是否具备使用能力和条件。配套农(牧、渔)机具: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来源及适用范围。大型农(牧、渔)机具,应说明购置原因及理由和用途。
九、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汇总,明确投资筹措方案。
十、建设期限和实施的进度安排。根据确定的建设工期和勘察设计、仪器设备采购(或研制)、工程施工、安装、试运行所需时间与进度要求,选择整个工程项目最佳实施计划方案和进度。
十一、土地、规划和环保。需征地的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证明或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需要办理建设规划报建以及环评审批的,附规划部门规划意见书以及环保部门环评批复。
十二、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运行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人员配置等;同时要对运行费用进行分析,估算项目建成后维持项目正常运行的成本费用,并提出解决所需费用的合理方式方法。
十三、效益分析与风险评价。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测算与分析(量化分析)。特别是对项目建成后的新增固定资产和开发、生产能力,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如社会供种量,带动多少农户、多大区域经济发展等)等进行量化分析,并列附表,且从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及项目运转三年内各环节均要求填报此表。
十四、招标方案。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编制招标方案。
十五、有关证明材料(承担单位法人证明、有关配套条件或技术成果证明等)。各种附件、附表、附图及有关证明材料应真实、齐全。
十六、应附表格。包括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ac.agri.gov.cn)填报生成的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招标投标事项申请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
另外,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封面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建设地点:
2.种养业良种项目申报要求(详情请登陆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3.植保工程项目申报要求(详情请登陆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4.渔政渔港项目申报要求(详情请登陆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