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省属转制科研机构:
为巩固改革成果,支持省属转制科研机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壮大科技产业规模,强化转制科研机构在我省技术创新体系中的应有地位,更好地发挥其在技术开发、科技产品试制、科技产业发展和科技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2007年度将继续按照“支持做事和发展”、“以项目支持为中心、专家评审、竞争使用”的原则,选拔转制科研机构的重点项目进行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省政府认定的44个转制科研机构,可根据本单位实际,自主选择一个项目参加项目评审。所选择的项目可以是技术开发、产品试制、成果推广、科技成果产业化四种类型之一。
申报项目填写《河北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一式十五份(见附件),并于2007年5月2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体制改革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2007年度的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仍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竞争使用”的办法,所有的申报项目要由申报单位人员向评审专家进行详细介绍并接受评审专家的现场质询,并由评审专家按照相关评审条件逐项进行评分。将根据评审结果,对通过评审进入总分前20名的项目,分A、B、C类三级项目进行有差别的经费补助支持。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介绍本单位基本情况、本单位近年发展情况、申报项目技术要点、申报项目实施的条件、申报项目在本单位发展中地位和作用、往年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等六方面内容,准备评审会有关材料,并制作成10分钟多媒体幻灯片和纸质申报项目材料。项目评审将采取多媒体演示介绍与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自带微机及书面材料15份参加评审。
四、2007年度列入支持范围的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将作为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组织进行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综合绩效评估考核项目,在年底前进行绩效评估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认真地做好项目选择和之后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请各单位抓紧按要求时间进行项目申报,并认真做好会议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项目评审计划在5月底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体制改革处 李志平 侯宪英
0311-85803093,85872746
附件: 河北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