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业部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京农发〔2007〕4号)要求,现将《农业部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本》和《农业部财政专项资金决算表范本》发给你们,请及时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