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林、林业)厅(局、委、办)、发展改革委员会(计委),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大力加强农村沼气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将2006年沼气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一)加强领导。农村沼气项目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大力普及农村沼气,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增加投入,加强管理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农村沼气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二)做好规划。各省根据本地的资源、气候、群众意愿和财力等情况,因地制宜,抓紧编制和完善农村沼气建设规划,并作为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的依据。
(三)自愿申请。沼气项目应由农户先提出申请,填写《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农户自愿申请表》(见附件4)。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农户意愿、养殖情况、自筹资金落实能力,综合筛选并确定拟建项目农户和申报任务。项目申报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广播、报纸、会议、公告等多种方式,将项目任务、国家补助标准、建设内容、建设条件、申报农户等在村内进行公示。
(四)加强培训。要进一步加大沼气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培养并储备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足够的技术力量和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让沼气项目户熟练掌握沼气池维护管理和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
(五)强化服务。各地要加强沼气技术培训和质量检验检测条件建设,因地制宜,完善技术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农村沼气服务网点,逐步建立社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沼气建后服务机制。
(六)落实配套。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好配套资金,为农民办好这件实事。地方配套资金承诺证明由县、地(市)和省级人民政府(或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分别出具,各地要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确定申报规模,实事求是地承诺配套资金。财力较为困难的地区,应以省级配套为主。配套资金一经承诺务必落实。
(七)机制激励。农村沼气项目安排规模与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挂钩。今年农村沼气项目分两批申报、资金计划分两批下达。在安排第一批计划时,将充分评估地方配套资金承诺情况;在安排第二批计划时,将与第一批计划配套资金实际落实情况挂钩。明年项目安排与今年项目实施成效和配套落实情况挂钩。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项目建设管理存在较多问题的地区,将减少或停止安排项目。
(八)编制手册。各省要根据《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公示、举报等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加强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并在此基础上以省为单位编制针对农民的《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管理信息手册》。信息手册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条件、建设内容、有关政策和日常维护管理常识等内容。信息手册要发放到每一个项目农户。
(九)加大督查。各地要开展经常性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使沼气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重点加强项目建设质量检查、财务检查以及其它关键环节和关键程序的检查。推进管理公开化,中央下达的农村沼气项目计划、各省建设完成情况、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况将逐步上网公布。
(十)总结经验。各地要通过召开沼气建设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或管理工作会等,认真总结近年来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落实奖惩制度,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二、2006年农村沼气项目申报要求
各地要继续按照《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农计发[2003]33号文附件)等管理规定确定的基本原则,编报2006年投资计划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区域重点。2006年沼气项目要依据规划,重点安排适宜发展沼气的退耕还林还草地区、粮食主产区、水库库区,同时兼顾畜牧业主产区、南水北调沿线等重点水源保护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血吸虫病、地氟病疫区等。在资金安排上向中西部地区,尤其要向西部地区倾斜。(二)建设内容。农村户用沼气基本建设单元为“一池三改”,即户用沼气池和改圈、改厕、改厨同步建设,沼气池与圈舍和厕所相互连通,东北、西北地区采取保温增温措施,加建暖圈或大棚。砌筑沼气灶具专用灶台,合理安装输配气管道、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等设备。农村沼气服务网点设施建设要统筹考虑,一般每500个沼气池配置一套钢模具、一套进出料设备(农用三轮车、粉碎机、真空泵和沼液储罐等)和一套甲烷检测和维修设备。
(三)申报条件。有充足的技术力量和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项目续建县应有50名以上、新建县应有40名以上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沼气生产工。继续推进农村沼气相对集中连片发展,项目村沼气入户率原则上不低于50%。地方政府和农户应有发展沼气的积极性。项目农户自愿,并有相应的资金自筹能力和足够发酵原料或相当于3头猪单位以上的养殖量。
(四)补助标准。中央投资补助标准,西北、东北地区每户1200元,西南地区每户1000元,其它地区每户800元,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建池农户。户用沼气中央和地方投资主要用于购置水泥等主要建材,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以及支付技术人员工资等。户用沼气中央补助资金要全部到户。沼气服务网点建设资金不能从补助农户的资金中列支。地方配套资金可列支前期工作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但总额不超过政府投资的3%。
(五)申报规模。各省2006年第一批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计划申报规模,一般不超过2005年实际安排规模的150%,每个县中央投资规模原则不超过250万元,续建县的比例不低于30%。
(六)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以申报文件为主,并附相关材料。
1.2006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申报文件。申报文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套资金承诺函、2006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申报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2006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村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文件报送农业部3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套。除可行性研究报告外,其他材料装订成一册。
2.农户自愿申请汇总表和农户自愿申请表。“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农户自愿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由省级和县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分别存档一份备查,“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农户自愿申请表”(见附件4)由县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备查。农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抽查的项目县,2006年5月30日前通知各省,请各省于10日内将申报农户自愿申请汇总表和申请表各1份送达农业部。
3.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管理信息手册。报农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各4份。
4.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执行情况。请认真总结各省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并将技术队伍建(七)报送时间。请于2006年5月10日前报送第一批项目材料。第二批项目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将2006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县汇总表(附件1)、2006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村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文本(Excel格式)发送农业部邮箱,在主题中标注“××省沼气项目申报材料”字样。邮箱地址:kjsnyc@agri.gov.cn;nybzhaoqi@126.com; h30762002@yaho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