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网络申报系统于近期修改后,开通运行。现对具体操作步骤说明如下:
1、注册。拟申报单位须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填写并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时,类型必须选择“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创投机构等)”。
2、认证激活。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以下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对申报单位的注册信息进行认证通过并发送。
3、填报项目。经过认证激活的申报单位可以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申报2008年度新项目。请务必按照工作目标及考核内容填写合同约定。申请书提交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
4、推荐项目。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通知》(国科办计【2008】22号)的限额要求,对项目进行择优排序后,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提交推荐项目。
5、有关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的操作细节可参阅创新基金网站 “2008年度项目申报文件”中的相关操作手册。申报单位参阅“ 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操作手册(企业部分)”,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参阅“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操作手册(地方机构部分)”。
6、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创新基金管理中心。010-63923597,63923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