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各县(市、区)科技局: 为充分体现自治区科技计划的宏观管理、指导和导向作用,大力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科技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工作会商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就2009年自治区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09年自治区科技攻关计划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紧密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能源化工、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特色优势农业、民生科技、资源与环境、生物发酵、特色医药、人口与健康为重点,以增强我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目标,集成国家和地方科技资源,突出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积极促进产学研结合,通过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实施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科技攻关,提升科技支撑宁夏跨越式发展的能力。 二、申报范围 1、以能源化工、新能源开发、节能减排新技术推广应用为重点,着力提高科技支撑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能力。具体包括:煤化工、石油化工、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开发。 2、以钽铌铍稀有金属、电解铝、金属镁、炭基材料、石膏材料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为重点,推进新材料产业技术升级。具体包括:电解铝及铝合金材料,碳化硅、活性炭、石膏材料,新型储能材料,能量转换材料,多晶硅等光伏材料。 3、以提高先进装备制造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企业信息化建设。具体包括:数字化和智能化设计制造,高性能数控机床和大型机械设备,自动化仪表,煤矿综采设备,精密铸件,风电设备,大型轴承,电子信息,软件开发等。 4、以枸杞、马铃薯、设施农业、牛羊肉、牛奶等产业开发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为重点,推进宁夏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开发。具体包括:推进枸杞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现代马铃薯产业开发、提升设施农业、压砂瓜产业发展技术水平;突出设施农业发展中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和集成创新;红枣、葡萄、牛奶、肉羊、水产等特色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和新品种定向培育;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关键技术设备的研制;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环保型肥料,生物农药和农业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 5、以解决水资源高效利用与环境保护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为重点,深入推进宁夏中南部生态文明建设。具体包括:干旱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研究与示范,突出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旱作高效节水农业综合配套技术开发与示范;退化生态系统特色植物资源恢复、保育、重建及产业开发;灌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环境污染控制和综合防治、生态林业、防灾减灾。 6、大力发展生物发酵与特色医药产业。具体包括:菌种生产与发酵工艺,废渣废水治理与综合利用,生物发酵新产品,中药材加工和新药开发。 7、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人口素质为重点,切实加强民生科技的发展。具体包括:地方重大疾病防治,药品、食品、饮水安全。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的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应符合我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和我区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我区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符合科技攻关计划申报重点,并在我区内实施。 2、项目申报以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为主体,申报单位应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特别鼓励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基础,并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鼓励产学研结合、区内外合作、东西部合作、国际科技合作,支持综合性和成套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 3、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有主持或参加科研工作的积累、经历和能力,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同一申请人不能同时作为两个课题的负责人。 4、与自治区科技计划在研或已完成的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和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在研的自治区和国家二个以上(含二个)的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5、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2007年、200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和结题评议为差的项目主持人及未按时结题或有失信行为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6、引导项目只接受以市县(区)科技局为主持单位的申报,申报项目必须紧密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突出地方特色优势,每个市、县(区)限报1-2项,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积极参加。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由各市、县和自治区各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项目申报,2008年11月6日前将《自治区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科技厅结合2009年支持的范围和重点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填写项目申请书,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提交纸质的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式3份,截止日期2008年12月31日。网上申报须知见附件2。 2、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经所在市、县(区)科技局或所属部门科技处审定、汇总后将项目申报函和项目申请书一并上报;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单位的申报材料送所在地科技局初审后报科技厅,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3、对于申报自治区科技攻关计划工业、农业、社发领域项目和引导项目的须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申报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须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攻关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申报自治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须填报《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攻关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5)。申请书可从科技厅网站下载。 六、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归口组织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报送。 2、各单位要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重复申报。 3、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妥善管理申报密码和帐号。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徐万仁0951 -5013176 张海东0951 -5032628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所有项目的网上申报和文件受理):穆海彬0951-6982729 王涛、康磊 0951-6982683 自治区科技信息中心(网络技术支持): 张天赐 0951-6087248 宋洪涛 0951-5011204
附件:1、自治区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推荐表 2、宁夏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须知 3、自治区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 4、自治区科技攻关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 5、自治区科技攻关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
宁夏科技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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