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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9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

2009/2/15 7:37:54 由:qs 编辑 阅读:1251
关键字: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咨询,国家项目,省市项目
    2009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现就2009年博士点基金课题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1. 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申请课题应有博士生参加。
2. 为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在申报课题时应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申报。为了有助于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允许上述部门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需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二、 申报工作应以基础性研究课题为主。
三、 为了促进博士学科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地脱颖而出,博士点基金从2007年起博士点基金设立新教师基金课题(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40岁以下正、副教授申报课题不再受理)。
1. 实施范围:在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69年1月1日以后)
      3、在本博士点工作不超过三年(2006年1月1日以后)、且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4、已获资助者,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申请。
四、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2009年度博士点基金申报模板》( 附件1),新教师必须填写《2009年度新教师基金申报模板》(附件2)。本年度博士点基金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者填写完《申请书》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并使用学校基金申报管理员给予的项目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身份登陆《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进行数据上传(上传前请认真阅读《使用说明》)。
五、 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查新工作可在我校图书馆或省情报中心进行。
六、 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0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
七、 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获资助课题负责人结题时,必须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论文2~3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发表等同。
八、2009年度我校博士点基金申报限额为70项,单项申请经费以8万元为限;新教师基金申报限额为89项,单项申请经费以5万元为限。为充分利用申报名额又不浪费查新费用,请各单位在2月25日前提交拟申请项目清单(包括申请人姓名,拟申请项目名称,申报项目类别(博士点或新教师)),由科技处综合申请情况后再下达各单位申请名额和项目编号。


附件1:2009年度博士点基金申报模板.rar
附件2:2009年度新教师基金申报模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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