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惠民生”的总体部署,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有关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三农”的影响,优先转化一批能够解决当前农业生产实际问题并具有良好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促进农村科技创业活动的发展,有效地拉动内需、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动现代农业和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按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2009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现予发布。 请各地方科技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本地方的项目申报工作。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司(局)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申报工作。科技部和财政部委托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受理相关申报工作。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以推荐单位上传电子版推荐材料时间为准。 联系人与电话: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童海燕、谭华、饶世平 010-51503912 51503675 51503698 科技部农村司:秦卫东、胡京华 010-58881412、58881411 财政部农业司:丁丽丽、何利成 010-68551431、68551432
附件:2009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二OO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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