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厅,国防科学工业委员会科技与质量司,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校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加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促进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健康持续发展,根据《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2006年我司将组织对信息科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参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主要原则 1.强调对实验室整体运行状况进行评价,突出实验室在重大科技创新(原始创新、重大应用和重要基础性工作等)、优秀人才聚集和团队建设、高层次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成绩; 2.以实验室的实际贡献(署名为实验室的科研成果)为评估的依据,简化评估指标,对实验室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及运行管理等工作的定性评价为主,淡化数量评价; 3.强调依托单位在重点实验室制度、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的工作以及对实验室的实质性支持(资源配置、倾斜政策等); 4.加强实验室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奖优劣汰机制。 二.评估程序 评估工作分现场评估和综合评估两阶段。 1.现场评估 按相近研究方向分组的原则,拟对今年参评的信息科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分成若干组进行评估,由评估专家组主持评估会,程序如下:(1)听取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50分钟);(2)听取代表性研究成果学术报告,不多于5项,总时间120分钟;(3)实验室现场考察(人文学术环境、重大成果演示、专家访谈、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管理等);(4)专家组评议,形成评估意见并向学校和实验室通报。 各组现场评估工作结束后,专家组对各实验室业绩进行综合排序。 2.综合评估 专家组主持会议,对各组现场评估排序前30%和后20%的实验室集中进行会议答辩和评议,提出本年度“优秀”实验室以及“较差”实验室建议名单。对“优秀”实验室将予以一定的奖励并推荐参加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较差”实验室不再列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序列。 三.评估工作要求 1.评估工作是加强对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促进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途径。依托高校和重点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评估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严谨、求实的原则,为实验室评估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2.学校要认真组织撰写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报告要突出实验室的标志性成果和不可替代性,突出实验室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以及高水平开放、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把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方面的成绩和体验作为重要汇报内容。 3.要充分做好实验室工作报告和典型学术报告的汇报及答辩的准备工作。实验室人员尤其是骨干研究人员要全力配合实验室主任做好评估工作。正式评估时专家对实验室主任报告的质疑原则上由实验室主任解答。 四.实验室评估申请书编制 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各项指标只统计评估期限5年内的成绩和数据,即只统计2001年1月至2005年12月成绩和数据;实验室实到经费指评估期限内实际到位的研究经费、运行补助费和设备更新费。 请有关高校认真组织编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格式及说明详见www.dost.moe.edu.cn“下载中心”栏)并一式两份于7月30日前报送我司基础研究处。 五.实验室评估时间 为与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相衔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一般安排在当年8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和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参加200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的实验室名单
联系人:熊巨华、雷忠良、李渝红 电 话:010-66096301,66096519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科技司基础研究处 邮政编码:100816
教育部科技司 2006年4月18日
附件:
参加200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的实验室名单
序号 实验室名称 依托高校 1 量子信息与测量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2 全光网络与现代通讯网 北京交通大学 3 虚拟现实新技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4 信息管理与信息经济学 北京邮电大学 5 光通信与光波技术 北京邮电大学 6 光电信息技术科学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7 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 东北大学 8 符号计算与知识工程 吉林大学 9 光谱学与波谱学 华东师范大学 10 计算机网络和信息集成支撑技术 东南大学 11 计算智能与信号处理 安徽大学 12 信息存储系统 华中科技大学 13 光电技术及系统 重庆大学 14 宽带光纤传输与通信系统技术 电子科技大学 15 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6 电子物理与器件 西安交通大学 17 光电技术与智能控制 兰州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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