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网站导航 邮局登录  
首  页 国家项目 省市项目 入会指南 广告服务 资料下载 产品中心
通知通告 相关政策 申报技巧 会员之家 成功案例 关于我们 软件开发
会 员 登 录  
欢迎入会,增值服务。
   
用户名:
 
密  码:
     
 申报会议通知  >>
招聘通知    
招聘通知    
招聘通知    
招聘通知    
关于开展《“十...    
  教育部  >>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国... 2-8
关于发布2024年度国家自... 9-30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 8-21
关于开展 2024年“... 7-26
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nb... 6-18
 会员网站  >>
  友情链接  >>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国家项目 >> 教育部  
关于申报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及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通知

2006/5/25 20:42:05 由:qs 编辑 阅读:2336
关键字: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咨询,国家项目,省市项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防科工委人事教育司,国务院侨办文教宣传司,中科院人事教育局,各有关部属高等学校:
    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下称“培育资金项目”)及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下称“重大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下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拟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1.2006年度培育资金项目支持生命科学、农林和信息3个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2.2007年度重大项目支持新能源技术和力学方向中的有关重大科学问题,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3.2007年度重点项目不限定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我部将择优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方式与时间
    2006年度培育资金项目及2007年度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统一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中“通知公告”栏目相关内容。
    教育部直属高校由各高校统一组织申报,地方及部门所属高校由高校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各项目网上申报时间如下:
        2006年度培育资金项目:2006年5月8日8:00起至2006年5月19日17:00止;
        2007年度重大项目:2006年5月8日8:00起至2006年5月19日17:00止;
        2007年度重点项目:2006年5月22日8:00起至2006年6月9日17:00止。
    网上申报成功后,各申报组织单位须在相应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项目公函及申报项目相关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司计划处,逾期报出者将不予受理。公函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附申报项目清单(格式见附件3)。
    纸质材料份数要求:直属高校一式三份、地方及部门高校一式四份。附件材料提交一份即可。
三、申报限额及条件
    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益,各类项目均为限额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4。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限额内申报各类项目,可以少报或不报,但不得超报。如有超报,本单位所有此类申报项目均不予受理。
    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条件按照《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教技[2004]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技[2003]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两文件均可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http://www.dost.moe.edu.cn)中的“政策法规”栏目查询下载。
    根据教育部各类项目的实施情况,我部已对各类项目申请书格式做了相应修订。各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项目申请书格式并按此格式填写申报。
四、申报注意事项
    1.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支持的项目申请,教育部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2.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培育资金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3.为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提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须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项目申请如获批准,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外,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研究目标、进度安排与预期成果。对擅自修改的,我部将取消其项目立项资格。
    4.我部对各类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一般为:培育资金项目不超过4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50万元;重点项目直属高校不超过10万元,地方及部门高校不超过2万元(引导资金)。
    (1) 对直属高校申报的培育资金项目与重大项目,各高校须根据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相应研究经费;
    (2) 对地方及部门高校申报的培育资金项目与重大项目,须根据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由高校主管部门或项目申报高校提供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研究经费;
    (3) 对地方及部门高校申报的重点项目,教育部资助经费只作为引导资金,其余项目研究所需经费须由项目申报高校主管部门及项目申报高校根据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按不低于1:2:2的比例配套提供。
对申请资助额度超过我部正常资助额度或无经费配套承诺的项目,我部将不予受理。
    5.“科技管理平台”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将按规定时间开放,各类项目申报必须且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各项目申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以便根据形式审查结果及时做出相应修改,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联 系 人:杨雪琴,张拥军
    联系电话:(010)66096298(FAX),66097841

    附件1. 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 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3. 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及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4. “申报项目清单”格式

                                                                        教育部科技司
        
 
 
联系我们 | 入会指南 | 加盟代理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邮箱登录 | QQ交谈 |软件开发部|


版权所有©安徽项目申报咨询网 2008-2021 本网站所有新闻﹑信息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主办:合肥琴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56号瑞景百花大厦A座2306室  邮编:230001 
 0551-62634611 62673691 E-mail:xjxdadi@163.com 
  当前在线:15人 访问总人数:12456910 人
          备案:皖ICP备190225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