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政局: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创新基金旨在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地方、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不断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
创新基金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预算资金104.5亿元,按照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共资助项目20311项,涵盖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业、光机电一体化等重点技术领域。创新基金探索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支持了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了企业技术创新水平,鼓励了高端人才的创新创业及就业,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做好2010年创新基金的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47号)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出发,突出支持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全面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 2010年创新基金的主要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支持创新,鼓励创业,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本年度支持重点参见科技部发布的《201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资助。 3、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的规定,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支持方式,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三、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和立项后的合同签定、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本年度的创新基金预算执行工作质量和进度。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当地的项目申报、审查推荐、立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之前须征求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并将推荐项目名单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同级财政部门参与项目的组织及验收工作,根据财政部下发的拨款文件,确保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对当地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项目申请的受理、项目审查,组织项目评审评估,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和验收,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
四、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企业提交的创新基金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项目推荐单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推荐。2010年度创新基金各类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创新基金各类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和报送方式见《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说明》(附件);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及表格详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www.innofund.gov.cn) 发布的《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附件: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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