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和第四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的通知》(农企办〔201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和第四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各市推选一个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滁州、安庆、黄山市各推选一个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原则上要与省产业集群专业镇结合起来。
二、申报材料要求。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农企办〔2010〕15号文件(见附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8月15日前各市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并上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叶翠云、庄皖,电话:0551-2889200 、0551-2871861,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农办企〔2010〕15号文件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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