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能源企业,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市相关能源行业协(学)会,各相关科技园区: 为推动我国能源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充分发挥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级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341号),国家能源局决定开展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的通知》(国能科技[2010]291号)要求,为组织做好北京市参加奖励评选各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需按照《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完整、真实、可靠。 (二)申报材料需明确项目所申报的专业组。分别是煤炭与煤层气、电力、石油天然气、核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装备等六个专业组。 (三)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5份)和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光盘)。纸质材料用于备查与存档,电子版材料供专家评审。 二、本市申报时间 2010年10月20日-11月15日。 三、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综合处 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天银大厦东C座308室 邮编:100031,电话:66415588-0344、0353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