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要求,2011年度所有申报项目均须通过《新疆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首页,点击“通知通告”下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或“网上办事”栏内的“网上申报”进入)进行网上申报,为保证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自治区科技支撑计划、自治区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自治区科技兴新计划、自治区科技支疆项目计划、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自治区星火计划、自治区火炬计划、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计划、自治区科研院所改革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治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计划、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专项、自治区科技特派员专项、自治区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科研项目。
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可在系统使用帮助栏或项目申报页面查看、下载。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系统登录界面进行在线注册,在线打印单位注册信息表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传真)至新疆科技情报研究所(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审核;单位注册审核通过后,单位系统管理员登录系统,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通个人账号,由项目申报人以个人账号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后,在“项目申报-申报新项目”页面下,查看、下载各类科技计划的说明(申报须知)、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书模板。
3.项目申报文件分为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申报书两部分。项目基本信息须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以word附件形式上传。纸质申报书与上传系统的电子申报书须保证完全一致。
4.项目申报书无需在系统内打印,请用A3中缝装订或A4靠左装订,封面纸质同内页,不得采用其他装订形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新疆科技情报研究所。
5.先期已受理的部分科技计划申报项目,均须在系统内进行网上申报,否则视同无效申报。
三、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自治区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申报人应在申报的同一科技计划中无未验收项目或验收未通过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均在科技厅无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首先应在系统内完成2006年(含2006年)以后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的补录工作,具体要求见《关于补录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历史项目数据的通知》(在科技厅网站www.xjkjt.gov.cn“通知通告”中下载查看)。未完成项目补录的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项目均按无效申报处理。
3.网上申报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22:00,纸质申报书受理时间截止至2011年1月7日。
4.新疆科技情报研究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唯、加依娜、宋勇
电话:0991-3836960、3677831转分机80、81,13999916817、13899952244、13639935233
传真:0991-3677173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8号,邮编:830011
邮箱:support@xjkjt.gov.cn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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