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重点资助生命科学、材料与工程科学、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科学等领域中具有海南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女性、45周岁以下中青年和科研基础薄弱地区的申请者。
二、申请人条件及要求
(一)每一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二)在研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验收前不能申请201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下申请人需要二名同行专家推荐,已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不需同行专家推荐;
(四)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员,如聘期涵盖申请项目的执行期,且每年在省内参加该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可通过聘任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须附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书和相关协议书的复印件;
(五)已获得2次以上(含2次)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而至今未能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研究计划或国家863计划等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研究;
(六)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研究。
(七)提出项目终止的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研究。
(八)研究期限以2-3年为宜,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九)已在省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按照指标数量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申报流程
通过海南科技在线网上统一申报,网址: http://www.hnkjonline.net ,详见附件2。
四、申请材料
(一)《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二)有资质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检索或查新报告(2010年1月1日后出具)。
五、注意事项
(一)填写申请书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规范、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请材料(至少1份原件)一式2份,按申请书、查新报告、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A4纸竖装,不要添加塑料封面、封底。
(三)纸件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申请书中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请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五)请各单位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逾期不予受理。
(六)各单位申请项目数量详见附件1。
附件:1、201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数量分配表.doc
2、201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流程.doc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