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实施太阳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1〕9号)的精神和工作部署,为做好我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 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补贴资金审核及拨付、资金申请、监督管理办法,详见附件财办建〔2011〕9号文。
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根据合肥市财政局的通知要求,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认真快速组织申报,于2月27日前将申报文件(一式九份)报送至高新区财政局经济建设处。
联系方式:经贸局 徐朝晖 5359621
建发局 谷小山 5310226
财政局 卞晓华 5322459
特此通知
附件一: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1〕9号)
附件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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