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填报2011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实行数字化管理,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地方监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必须通过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填报创新基金项目的监理信息;在创新基金项目执行期间,项目承担单位应定期、真实地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年报);
2、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及时地开展2011年度《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的填报工作。 2011年度须填报半年报的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为:已经立项并签订合同且尚未验收的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3、半年报上报时间: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11年7月1日至7月25日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地方监理单位半年报项目监理意见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
4、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填写《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将《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信息传至地方监理单位,并将相关附件(如:销售凭证、各类证书复印件等)报送地方监理单位;
5、地方监理单位负责对《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的填报进行辅导,并负责对数据进行审核;依据合同审查项目阶段进展情况,填写项目监理意见,并在网络工作系统上提交监理意见;
6、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辖区的填报工作,负责汇总省内地方监理单位的创新基金项目监理意见;会同地方监理单位对《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数据的正确性进行确认;同时,对本地区创新基金项目提出补充监理意见报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监理处联系人:曹建平
联系电话:(010)63923552
技术信息处联系人:尉佳
联系电话:(010)63923597
E-mail地址:jianl1@innofund.gov.cn
附件1:项目清单
附件2:创新基金项目监理流程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