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又称“111计划”)自2006年启动实施以来,受到了各高等学校的普遍关注,产生了积极的反响。按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附件1)的要求,2007年度的项目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 2007年度将参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首批引智基地的立项情况,限定引智计划项目的申报领域,以避免建设基地领域过于集中。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资助” 的英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the 111 Project(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中的英译因繁琐且欠标准,故以此通知的英译为准。)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 2007年度拟新建40个左右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遴选范围为已进入国家“985工程”建设的高等学校和部分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学校。 2. 引智基地须结合本校学科布局,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具有与国外广泛的合作研究基础,且有良好的研究实验条件。 3. 引智基地具有围绕国际科技前沿、国家重点科研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的竞争力,在国内有较高的影响力。 4. 有关创新引智基地人员构成及条件按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见http://www.dost.moe.edu.cn科技司主页)的具体要求执行。 5. 已被其他高等学校引进聘用的学术大师,不得再次申报为主聘人员。 6. 申报“111计划”项目的单位应能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具体可参照教重办[2005] 2号(附件4)“关于将‘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经费纳入‘985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申报指南 2007年度“111计划”项目将重点支持农业、能源、信息、空天安全、海洋和资源环境等领域。由于2006年度对生命科学、材料学和化学三个领域的资助相对集中,本次将视情况适当减少资助数量。 三、其他事项 1. “111计划”以项目形式实施,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申请书》。[附件2,教育部科技司主页(http://www.dost.moe.edu.cn)“下载中心”人才项目格式中下载]。申请书正本一式7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后报教育部科技司计划处,同时通过邮箱报送电子文档。附件单独装订成册,报送一式5份。 2. 海外专家不能如期在申请书上签名的,请将其同意与之合作的证明材料附于申请书正本后面。 3. 各有关高校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不符合条件和超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4. 申报截至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教育部科技司联系人: 张拥军、杨雪琴 联 系 电 话: 010-66096298(FAX)、66097841 电 子 邮 箱: jihuachu@moe.edu.cn 国家外专局联系人: 秦梅、高鹏飞 联 系 电 话: 010-68944761 电 子 邮 箱: wzjqinmei@hotmail.com
附件:1. 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2006—2010) 2.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申请书格式 3. 2007年度“111计划”项目申报学校名单及名额分配表 4. 教育部财政部“985工程”办公室教重办[2005] 2号文
教育部科技司 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卫司 二〇〇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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