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技计划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由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一类机制创新计划,集成示范、应用开发、基础与前沿研究三类基本计划,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研发基地建设两类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组成(各类计划内涵见附件1),2013年正式启动,原有计划种类同时停止使用。其中,集成示范计划项目指南已全部从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库"中凝练加工形成,现决定正式受理2013年第一批重庆市集成示范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本批集成示范计划项目指南(详见附件2)全部从2012年征集的企业科技需求中经凝练加工而形成,请按下列要求组织申报项目: 1.项目符合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和重庆市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我市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符合本计划项目指南范围,并在重庆市内实施。 2.项目产业化的产品符合新产品、新系统、新品种的内涵要求,即为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系统、品种有重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节能减排、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一定作用的产品、系统;或为种养殖业培育出高产、优质、适应和利用自然能力强和抗逆性强的品种。 3.项目“关键技术开发”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指南发布的内容。 4.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包含但不限于指南发布的指标,其对应的参数不低于指南发布的参数。 5.项目开发的新产品产业化验收当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利税率原则上不低于20%,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节能、环保、安全的标准与法规。 6.项目需求单位\申报单位必须有确保实现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的、合理可行的产业化方案与销售计划;必须具有项目所需的可产业化的技术成果基础;必须具有包括技术、生产、管理、财务、营销等结构科学合理的项目人才团队及其组建方案;必须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可行性较强的研发与生产设备配套解决方案。 7.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资助强度与项目结构比例 2013年集成示范计划项目的财政科技经费资助强度按项目预期销售收入(农业产值)和开发难易程度(或创新程度)区分不同档次进行申请,市科委将按照一定的项目结构比例择优给予支持(详见附件3)。 三、申报方式 需求方或其它有能力完成项目新产品产业化目标的单位(以下简称项目产业化方)和有能力解决项目指南中"关键技术开发“的国内外单位或研发机构(以下简称技术开发方)分别在网上填写"重庆市集成示范计划项目申报书(2013年5月版)”,同时下载填写"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并以项目申报书附件的形式一并上传。其中,技术开发方只需填写与技术开发有关的内容。完成网上申报材料填写与提交后,项目申报人需在申报截止日前向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和证明材料各一份。 本批集成示范计划项目申报结束后,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产业化方和技术开发方所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和优化匹配。 四、申报者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2.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主持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1项(含1项)、参加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2项(含2项);同一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次)市级科技项目。 4.项目产业化方限本市工商注册的企业,且只能申报本项目指南中的1项,多于1项者,其申报视为无效。 5.技术开发方不受地域限制。 五、申报时限 本批项目5月17日17时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6月3日17时截止申报。 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以便我们尽快组织专家评审,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申报。市科委将于6月3日17时关闭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各单位申报项目清单和纸质申报材料请于申报截止日当天17时前送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报送纸质材料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不受理网上未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市科技计划拨款主要用于提升企业新产品开发能力和水平,重点是引进人才和技术,开展技术咨询与培训等。 2.未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已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系统不再受理新用户注册。 3.项目申报人在网上提交前请务必进行预览,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4.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归口组织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市科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并予通报。 5.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妥善管理申报帐号。 6.申请书必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指纹的申请书纸质件有效。 7.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科委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七、咨询电话 市科技项目中心:何大维 雷阳星 周琦凯 67512626 67512869(传真) 市科委发展计划处:方 程 67513985 市科委条件财务处:黄成刚 67513507 市科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杨晓亮 65713582 市科委农村科技处:吕长文 67528396 市科委社会发展科技处:刘从军 67512607 市科委纪检监察室:胡忠明 67513692 市科技信息中心(网络技术支持):文稷培 67511205
附件:1.重庆市科技计划内涵 2.2013年第一批重庆市集成示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重庆市集成示范计划项目资助强度与项目结构比例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