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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8/29 1:10:05 由:qs 编辑 阅读:103
关键字: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咨询,国家项目,省市项目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实验动物资源开发、应用及保存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实验动物新资源培育和评价技术体系,拓展实验动物资源。

  

  研究内容:采用基因组学等技术,育成群体近交系数不低于60%的小型化、白化猪新品系,并建立100头以上种群,及其遗传学性状和生物学特性数据库。须完成相关种质资源的冷冻保藏及实验动物新资源登记。

  

  执行期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本专题支持项目不超过2项。

  

  申报主体要求:已获本市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限报1项。

  

  专题二、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技术与质量控制研究

  

  研究目标:根据《微生物、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GB14922-2022)实验动物检测国家标准,开发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快速检测试剂盒及相关配套试剂,提升相关检测效率。

  

  研究内容:研发单管检测实验大、小鼠(沙门菌、支原体等8种)必检病原菌和单管检测实验大、小鼠(汉坦病毒、小鼠肝炎病等5种)必检病毒的多联快速检测试剂盒,并建立与之配套的样本预处理及核酸抽提方案。完成试剂盒特异性、敏感性、检测限、稳定性等各项性能验证及商品化试剂盒试生产并进行推广,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取得上海实验动物研究中心等三家以上第三方机构应用报告。

  

  执行期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本专题支持项目不超过2项。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限报1项。

  

  专题三、实验动物福利相关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肿瘤类器官芯片,减少实验动物的使用数量,提高实验动物福利水平。

  

  研究内容:面向新药开发或基础医学研究等领域,聚焦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研发模拟真实体内微环境的肿瘤类器官芯片,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取得应用报告。

  

  执行期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本专题支持项目不超过5项。

  

  申报主体要求:1.本市医院;2.本市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本市医院共同申报(须扫描上传与合作单位的正式合作协议)。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专题四、动物模型研究和开发

  

  研究目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创建高质量、标准化的疾病动物模型,为疾病研究与药物开发提供支撑。

  

  研究内容:基于基因工程等技术,构建心脑血管、免疫系统、生殖系统疾病,及罕见病动物模型,为创新药物研发与评价提供可靠的疾病动物模型,取得相关应用报告,同时完成上海实验动物研究中心实验动物种质资源评价并入库。

  

  执行期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本专题支持项目不超过5项。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已获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的企业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每位项目责任人限报1项。

  

  8.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9.项目产生的疾病动物模型等实验动物资源须提交上海实验动物研究中心保种库保存。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9月19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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