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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配套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时代龙江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黑科规〔2025〕9号)规定,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对我省获得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获奖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为规范奖金申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申领对象为2025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黑龙江省内主持、参与完成单位。涵盖奖项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含专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含专用项目)。
  二、申领材料
  请各获奖单位统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及其电子扫描件:
  1.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证书彩色复印件;
  2.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配套奖励资金申领汇总表》(见附件)原件。
  纸质材料所对应的高清电子扫描材料(单份文件不低于2MB)统一刻录光盘,一并报送。
  三、报送方式
  请于2026年7月15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和存储全部扫描件的光盘报送至省科技厅(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联系人:关博
  电话:0451-826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