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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通知

现就2007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07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要围绕科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以下六个方面进行申报。1、重大农业技术转化;2、乡镇企业技术创新;3、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培育;4、农民科技培训;5、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6、农村科技信息化示范与推广。

二、优先技术领域

2007年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优先支持以下技术领域:

1、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配套技术;

2、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

3、有利于开发利用废弃生物质资源的综合技术;

4、有利于高效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的技术;

5、有利于促进农村中小企业或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外贸的技术;

6、有利于发展农村新型清洁能源的技术; 

7、有利于发展农村新型节能、环保建材的技术;

8、有利于确保食品安全的技术;

9、有利于发展环保产业的技术;

10、有利于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技术。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为法人单位(应附法人代码证和企业工商注册证),不能为行政部门;

4、跨区域的项目,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立项:

1、不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项目;

2、高耗能、高耗水和高消耗资源型项目;

3、一般性技改或扩建等生产性项目和技术不成熟的项目;

4、申报材料与申报程序不规范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书面材料为《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2006年版本,格式见附件1)。

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均使用“星火计划网络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然后用邮件报送电子版生成的《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