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创新研究群体及湘潭联合研究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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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科学发展的需要,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09年起设立湖南省自然科学创新研究群体及湘潭联合研究基金。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一)湖南省自然科学创新研究群体基金 1、凡在省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申报创新研究群体基金。 2、申请者(学术带头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3、申请者曾主持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 4、研究群体各成员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研究群体(10人左右)。 5、研究群体的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应具有一定的优势。研究工作已经取得突出成绩,或在某基础研究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6、研究群体的学术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把握研究方向、凝练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凝聚力。学术带头人应具有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入选国家级或省部级的学术人才支撑计划。 7、研究群体应有3-5位研究骨干,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有团结协作的精神;研究骨干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含45周岁,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8、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资助期内每年在研究群体所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九个月以上。 9、研究群体的依托单位具有良好的支撑环境和研究条件。 10、优先资助依托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研究群体。 11、创新研究群体基金资助强度为50万元,研究期限为3年。 12、每依托单位申报不得超过两项。 (二)湖南省自然科学湘潭联合研究基金 1、凡在省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依托单位所在地在湘潭的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申请。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湘潭联合研究基金项目资助类型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重点项目资助强度每项20-30万元,分三年拨款;一般项目资助强度每项5万元;研究期限为三年。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湘潭联合研究基金项目1项,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湘潭联合研究基金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三、申报要求 1、申请者应根据《200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创新研究群体基金申报指南》或《200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湘潭联合研究基金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请书。 2、2009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创新研究群体及湘潭联合研究基金实行网上申请。申请者进入湖南省科技厅网站(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湖南省自然科学创新研究群体基金申请书》或《湖南省自然科学市州联合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网址:http//www.hnst.gov.cn。 3、、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申请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输入准确信息。学科代码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请书请用粘贴或包贴装订。申请者基本条件有关证件(复印件)与申请书一起装订。学科代码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网址:http//jj.hnst.gov.cn。 4、2009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创新研究群体基金申报工作由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承担。依托单位对申请书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式九份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湖南科技大厦一楼) 湘潭联合研究基金请各依托单位将申请书于5月6日前报送湘潭市科技局(同时将项目名单报省基金办备案),由湘潭市科技局对申请书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由依托单位统一报送受理中心(纸质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式九份)。 5、受理时间自2009年5月11日开始,5月29日17:00截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中心联系电话:8988730、8988732 联系人:胡晓波、易春 基金办联系电话:8988757、8988851 联系人:林华、周文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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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基金办 2009-4-15 15:2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