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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市(院、校)共同谋划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各有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
    根据省“861”行动计划暨铁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抢抓当前发展机遇,加强项目谋划工作,提高项目储备水平和质量,保持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快速增长,经研究,拟在全省范围内筛选一批处在谋划阶段的重大项目,由省、市(院、校)共同谋划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各单位加强调查研究,立足社会经济、地理区位、自然资源、技术条件等自身优势,不受所有制和行政区划限制,组织申报一批牵动性强、影响力大、行业领先、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已有一定谋划基础的重大项目,由省、市(院、校)共同谋划推进。
    二、所申报的谋划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投资方向,主要是先进加工制造、高新技术、新能源、节能减排、农业产业化、服务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重大建设项目。推荐的项目可以是单体,也可以是关联度高的项目或产业集群,但应避免报送省内储备多、国家有产能控制、审批需要排序、污染排放不能当地平衡的项目。
    三、申报的谋划项目请提供项目简介,内容包括建设目标、运作主体、项目背景、政策环境、技术条件、市场状况、资金渠道、目前进展、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并填写重大谋划项目申报表(见附表)。
    四、省、市(院、校)共同谋划项目每两个月申报一次,第一批请于5月8日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收到申报的谋划项目后,经认真筛选,及时公布纳入省、市(院、校)共同谋划的项目名单。
    联系人:汪子安 0551-2602929
        钟玉霞 0551-2602944
    电子信箱:861@ah.gov.cn
    特此通知。

附:安徽省重大谋划项目申报表式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相关附件
  重大谋划项目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