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组织申报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
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皖发改环资 [2009]1270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加大2010年节能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9〕2442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已向国家申报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请各市报送2007年-2009年已获得国家财政节能奖励支持的项目完成情况;已竣工的项目请提供竣工验收资料。
三、请于12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单行材料(一式四分)并电子版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杨浅 0551-2601146
省财政厅经建处: 周远 0551-5100177
附 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皖发改环资 [2009]1270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加大2010年节能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9〕2442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已向国家申报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请各市报送2007年-2009年已获得国家财政节能奖励支持的项目完成情况;已竣工的项目请提供竣工验收资料。
三、请于12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单行材料(一式四分)并电子版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杨浅 0551-2601146
省财政厅经建处: 周远 0551-5100177
附 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0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