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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二○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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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