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相关政策 >> 管理办法 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专项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0-11-21 10:34:31 作者/发布人:qs 信息来源:qs 浏览次数:743 次 【打印文章】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经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专项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1、财企164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