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上报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制造业领域)备选项目的通知
| 为做好2013年制造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发挥政府投资对制造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带动作用,提前开展谋划,筛选优质项目,现就组织上报制造业领域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 2.装备工业基础能力提升和重点装备产品升级 3.冶金工业关键产品升级及技术改造 4.新型绿色环保建材及无机非金属材料 5.石化(医药)有效能力建设 6.轻纺工业重点行业技术提升与改造 7.企业信息化提升 8.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二、具体要求 1.企业资质良好。项目单位近三年经济效益良好,银行资信等级AA级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总资产大于项目投资。重点支持在全国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力的龙头企业。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优先支持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项目。 3.创新能力突出。申报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信息化提升及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除外),并进入工业化推广试验阶段。 4.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申报项目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或地区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 5. 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在1亿元以上(企业信息化提升及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除外),不接受打捆项目。 6. 项目配套条件良好,前期工作稳步推进,2012年内可开工建设。 三、其它事项 我委将在本次上报的备选项目中筛选部分前期工作充分,在建或具备开工条件的主导产业领域优质项目纳入2012年度工业“三高”资金支持范畴。此类备选项目应于申报前完成核准/备案、环评、规划、土地、能评等各项手续,项目贷款及自筹资金落实。 请你单位围绕上述重点及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摸排、初审工作,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和项目单项材料,并于4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委。 联系人:李 莉 联系电话:0551-2602942 电子邮件:sjw_lili@ah.gov.cn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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