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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项目的通知

为做好2012年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2年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项目的通知》(财办企[2012]2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按照减量化、低排放、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包装行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积极开发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减少材料用量、减少污染,促进循环经济和绿色包装产业发展。
二、支持重点
2012年研发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节材代木、高效节能、循环利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的高新技术项目。
具体包括:
(一)符合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要求的新型绿色包装材料与制品项目;
(二)符合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要求的包装新材料和应用项目(详见附件);
(三)包装材料及制品的循环利用和包装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项目;
(四)具有高效率、多功能、智能化、高精度的包装机械及装备项目。
(五)能够提升食品安全包装和农副产品包装水平,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材料和新制品。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企业必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54号)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已获得研发资金支持的项目一般不得连续申报;以前年度申报但未获得研发资金支持的项目,如无重大技术突破、创新,不得再次申报。
(三)为统一申报格式,申请研发资金的企业应填写统一的申报表,其电子文档可在中国包装联合会网站(www.cpta.org.cn)下载。
(四)申报项目材料一式8份,按A4纸张尺寸分别装订成册,电子文件1份(需与纸质文件一致)。
(五)各区市财政局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财政局。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组织管理
(一)各区市财政局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公开组织项目,对企业申报材料应进行严格审查和科学论证,确保项目质量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
(二)请加强对已安排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和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就2011年安排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企业处。

附件: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包装 资金 项目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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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包装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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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请点击下载: 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项目的通知27178.x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