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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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已获得“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4.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力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三、申报工作安排 教育部分配我校的申报名额为29名(引进海外优秀青年人才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请各单位在7月5日前将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纸质件(封面至第七部分)双面打印18份交至科技处433室、电子件发送至stm@utc.edu.cn,学校将组织评审确定最终上报人员名单。最终版纸件的提交方式待上报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闵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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