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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县域开发区基础设施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促进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加大县域开发区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力度,规范财政贴息资金使用,现就2013年县域开发区基础设施财政贴息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县域开发区基础设施财政贴息由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省直管试点县项目由所在的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统一上报。
二、贴息资金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县域内的省级开发区(含筹建的省级开发区),亳州、宿州、阜阳、淮南、淮北、蚌埠等皖北六市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三、每市限报1-2个县域省级开发区基础设施财政贴息项目,原则上不包括2011、2012年已安排县域开发区基础设施财政贴息资金的开发区,近三年来未作安排的县域开发区优先考虑。
四、报送材料包括申请报告、2012年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2012年开发区年度统计报表、开发区贷款情况说明。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4月25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地区处陈波,0551-62602783,109451136@qq.com
省财政厅经建处贾振东,0551-65100595,cz5100595@126.com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

皖发改地区函[2013]36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