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产业集群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
为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集群化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经研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继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产业集群试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产业集群试点工作方案》(鲁科高字[2011]54号)的要求,经研究,今年我省确定以省级以上高新区为载体,重点支持新材料、重大专用装备两个领域产业集群的建设和发展。2010—2012年已经列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产业集群试点的产业集群和单位,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要求
请各市科技局、财政局根据《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产业集群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围绕支持重点和支持内容,选准产业方向,编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产业集群试点方案。每个集群推荐重点支持项目不超过12个,并将方案(一式10份)、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于2013年5月31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其中省财政厅各1份。
三、有关材料要求
1.各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推荐函;
2.集群内企业近年获得创新基金项目及完成情况;
3.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4.试点集群基本情况表、试点集群规划;
5.推荐项目申报书。
省科技厅、财政厅将对有关市报送的集群试点方案及重点推荐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汇报论证。根据评审结果和论证意见,择优确定本年度试点市和产业集群及重点项目。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李连文 0531-66777037
省财政厅企业处 王志福 0531-82669623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