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3年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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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13〕583号)精神,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将组织2013年北京市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方向、条件、材料等应严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的《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375号)以及《关于做好2013年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2、各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及电子版应于9月2日17时前一式两份报送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基础处或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将不予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将组织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联合上报工信部、财政部。 4、联系方式: 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委 基础处 钟 楠 57587686 北京市财政局 企业处 宋其龙 88549066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3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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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关于做好2013年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