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浙江省重大工业项目的通知
为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我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84号)的贯彻实施和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进一步提高省重大工业项目对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的带动和引领作用,经研究,现就组织申报2014年省重大工业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2013年省重大工业项目完成情况
2013年实施类项目当年及累计完成投资额、形象进度等;2013年前期类项目前期报批及建设用地落实情况、开工情况、完成投资额等;项目实施或前期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见附件1、2)
二、组织申报2014年省重大工业项目
(一)结转项目。对已列入2013年省重大工业项目的,请组织企业填写项目完成情况表,未完成项目将优先列入2014年省重大工业项目。
(二)新增项目。2014年省重大工业项目分实施类和前期类,新增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已核准的项目、已报国家或2014年须报国家核准的项目;
2、.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
3、.固定资产投资8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
4、.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技术产业项目;
5、.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正在实施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项目或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等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
落户在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的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审核列入2014年省重大工业项目计划的项目,将优先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项目库。
三、申报方式、时间
由各市、县(市)发改委(局)、经信委(局)按上述要求梳理汇总后,联合向省发改委、经信委申报((联合上报文件时必须加盖两家公章))。各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申报的文件同时抄送各市发改委、经信委。请各地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2013年省重大工业项目完成情况表(附表件1、2)、2014年省重大工业项目申报表(附表件3)分别报送省发改委产业处、省经信委投资处(包括纸质文件及电子稿各一份)。
省发改委联系人:曹达,联系电话:0571-87057028,电子邮箱:cyc7028@163.com;
省经信委联系人:童红峰,联系电话:0571-87052714,电子邮箱:tonghf@zjjxw.gov.cn。
附件:1. 2014年省重大工业项目申报表及2013年完成情况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