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安徽省“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安徽省“百人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组通字〔2014〕24号
各市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组织人事部门,中央驻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做好我省2014年“百人计划”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09〕20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奋斗目标,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优化结构、确保质量”的原则,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引进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向企业引进人才和创业人才项目倾斜。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
1.基本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后应全职(每年不少于9个月)在我省连续工作不少于3 年。
(2)为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应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回国来皖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达成初步意向。
2.附加条件
申报创新人才的,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点创新项目引进人才需在重大专项涉及的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或者在海外承担过与重大专项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2)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需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省属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引进人才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二)创业人才
申报“百人计划”的创业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5.回国时间一般不超过6年。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三、遴选程序
(一)填写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通过“安徽人才工作网”(网址: http://rc.ahxf.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报表格,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
(二)材料报送渠道。用人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将申报人的相关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具体是:市属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申报材料报各市委组织部,省属高校、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的申报材料分别报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金融办,再由这些主管部门集中报省人才办。中央驻皖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省人才办。
(三)主管部门审核。市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金融办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人相关材料对照条件进行审核,并在“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审核意见。
(四)组织开展评审。组织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设立若干平台分类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对专家组初评建议人选进行实地考察;组建评委会对实地考察通过人选进行评审,产生建议人选。
(五)媒体公示报批。对评委会建议人选在省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选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后向相关单位及个人发放入选通知文件。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和附件。申报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报送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18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同装订。
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请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业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请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在海外创业或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8)公司章程;(9)商业计划书;(10)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1)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申报人选的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无需装订)。
3、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无需装订)。
4、申报人选简表1份(无需装订)。
五、申报要求
1.各市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及中央驻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取消用人单位申报资格。
2.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纸张大小为A4,申报书及附件合装本封面用白色铜板纸,内容双面印制。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两种文档内容应保持一致。附件材料不得超过20页,其电子档用PDF格式。
3.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请统一于7月下旬集中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51-62609586,62652053。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