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相关政策 >> 管理办法 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5-01-06 10:08:28 作者/发布人:qs 信息来源:qs 浏览次数:700 次 【打印文章】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在天津 江苏实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财建函〔2014〕2号)、《关于批复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函〔2014〕59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下载: 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