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部署,根据《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稿)》(皖发改高技〔2014〕312号)要求,现就申报2015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1.扶优扶强。优先支持技术水平高、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项目,尤其是产业链核心环节重大项目。
2.竞争择优。采取竞争性扶持方式,“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确保支持的项目真正符合“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主导产业”的要求。
二、支持方式
1.以固定资产贷款贴息为主。支持项目为电子信息产业。
2.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数控机床、物联网等领域重点项目予以后补助。集成电路主要支持晶圆制造、设计、封测重大项目。生物医药主要支持新型疫苗、抗体药、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制造等项目。高端数控机床主要支持高档数控系统及加工中心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物联网应用支持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重点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期工作扎实,已开工建设。需提供的支撑性文件包括:规划、环评、能评、土地、行业特定的准入或许可文件,筹资和融资证明文件。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须提供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省分行批复、银行凭据等有关原件,申请报告中复印件要清楚,字迹模糊一概不予通过。项目最低贷款金额合计应不低于1000万元,县级银行原则上后置考虑。
2.引进或新建的重点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自主培育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严禁虚报项目投资规模。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3.已申报省直相关部门专项或者已获得省直相关部门专项支持的项目一概不准申报。
企业于3月18日前报送相关申请材料(资金申请报告、上报文、项目汇总表等)书面材料(一式6份)报送至高新区经贸局。
联系人:高新区经贸局 何杨 联系电话:0551-65324525
附件:1.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2.2015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项目汇总表
3.2015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贴息项目审查汇总表
4.2015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项目原件审查及实地考察意见汇总表
5.财政涉企信息系统汇总表
经贸局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