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京政农发〔2015〕11号
郊区各区县农委,市属龙头企业:
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化、资本化、品牌化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我们制定了《2015年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此次申报的对象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请各区县农委、市属龙头企业于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前将书面申报材料(附电子版)报送至市农委产业发展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
(联系人:张宇、林然;联系电话:83979153、83979150;电子邮箱:chanyechu@bjnw.gov.cn)
2015年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落实市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3〕20号)精神,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规模化、资本化、品牌化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二、项目内容
农业产业化项目将围绕以下重点领域安排:
(一)龙头企业“百企联百社”对接工程
鼓励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围绕“菜篮子”工程,通过采购农产品、领办合作社等形式,带动农户增收,促进企业增效。对企业与合作社的订单采购、投资入股、捐助捐赠项目给予补助。
1.补助标准
(1)订单采购:对与合作社签订连续三年以上农产品采购合同的企业,给予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订单采购总额30%的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投资入股:对以股权形式为合作社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给予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的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捐助捐赠:对围绕产业发展为合作社捐助的企业,给予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捐助总额20%的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材料
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如下材料:
(1)订单采购形式,需提供企业与合作社签订的订单合同,订单收款票据复印件。
(2)投资入股形式,需提供企业与合作社投资合作协议书(合同),企业出款、合作社收款票据复印件。
(3)捐助捐赠形式,需出具合作社收款(物)凭证,出款凭证、物资发票、收据等复印件。
(二)龙头企业“菜篮子”保障建设工程
对企业围绕“菜篮子”产品生产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通过“龙头企业信用保”平台、“龙头企业互助公社”平台获得的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1.贴息标准
(1)“菜篮子”项目:对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新增固定资产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一年期银行基准利率的二分之一的标准,给予一年贴息支持,单项贴息不超过500万元。
(2)平台项目:对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在“龙头企业信用保”、“龙头企业互助公社”平台获得贷款的企业,按照一年期银行基准利率的二分之一的标准,给予一年贴息支持,单项贴息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材料
——“菜篮子”项目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包括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信息、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内容、投资金额、银行贷款金额、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利息支出金额、项目联系人等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证明。包括厂房、生产线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委托合同,购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凭证等。
(3)银行贷款合同、放款凭证、银行结息单复印件,银行结息汇总表。银行结息单必须为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新发生的。
——平台项目
(1)市农业担保公司提供的平台项目证明;市龙头企业互助公社提供的平台项目证明。
(2)银行贷款合同、放款凭证、银行结息单复印件,银行结息汇总表。银行结息单必须为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新发生的。
(三)合作社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工程
为提高合作社的农产品加工能力,对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项目给予补助。
1.补助标准
对在本市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建设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包括合作社名称、法人代表信息、2014年销售收入、原材料基地面积、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内容、投资金额、项目联系人等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票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的发票、收据证明、合作社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三、资金使用方向
企业申请的扶持资金要继续用于上述各项工程的推进工作,不得用于工资、办公及福利补助等方面支出。
四、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企业要按照《指南》要求客观编制申报材料,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各区县农委要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做好本区县项目征集工作,严格把关、规范管理,确保项目征集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3.项目完成后,市农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将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附件:1.“百企联百社”对接项目申报表
2.“菜篮子”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申报表
3.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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