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批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和第六批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皖发〔2014〕4 号)等有关精神,促进我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七批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和第六批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1. 选择试点企业资格、条件和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见附件1)。
2. 程序及报送材料
(1)创新型企业试点按照企业自愿、市县推荐的原则。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试点的企业须填写《安徽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任务书》和《第七批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请表》(见附件2和附件3,科技厅网站下载),并报送第一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优选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试点工作方案(草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2、2013、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中央和省属企业、转制院所向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递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光盘或优盘)一式1份,其他企业向其所在市科技局(含广德、宿松县科技局,下同)递交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光盘或优盘)一式1份。所有企业在报送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astec@ahinfo.gov.cn。
(3)请各市科技局会同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教育局、国资委(办)、总工会按照本通知要求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并于9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推荐函纸质版一式2份,汇总的企业电子版(光盘或优盘)一式1份报送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科省技厅窗口。推荐函可由市科技局代章。
(4)省科技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在省科技厅网站予以公布。
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
1. 选择试点联盟的基本条件、联盟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保障措施(见附件4)。
2. 工作程序及报送材料
(1)符合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的联盟成立后可自愿申请参加试点。申请试点的联盟向所在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光盘或优盘)一式1份:
(a)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申请表(附件5);
(b)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文本(含原件1份);
(c)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必要性的说明材料(附件6);
(d)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方案(草案)。
(2)市科技局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9月30日前报送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格式见附件7)。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汇总的企业电子版(光盘或优盘)一式1份。
(3)省科技厅有关业务处室按产业类别负责对组建联盟必要性、技术性进行审核,包括对组织形式和试点工作方案(草案)的审核。经审核,拟作为试点的联盟,由省科技厅会同省有关部门予以确认和公布。
联系人:省科技厅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张子辰 屈 昊
电话:0551-62632053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范文涛 王聿然
电 话:0551-62640763 62655281
特此通知。
附件:
安徽省科技厅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