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企信[2016]94号
各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鼓励各地组织开展省级贯标试点工作,2016年将在全省进一步扩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范围,优化企业两化融合的管理能力,为实施《中国制造2025江苏纲要》和《江苏省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提供企业新型能力的支撑。现将2016年我省贯标试点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1、江苏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成效比较显著,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4、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优先申报,两化融合工作成绩突出的江苏省两化融合试点企业也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试点企业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各省辖市经信委推荐的试点企业苏南地区20家以上,苏中、苏北地区15家以上;省直管市县经信委(局)推荐的试点企业5家以上。
2、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3月18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请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信息化处),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见联系人电子邮箱)。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3、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企业的指导,对其贯标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4、申报企业可在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http://www.cspiii.com/)下载《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试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3号)。并逐步实现在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www.cspiii.com/pg)每年度的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整个贯标过程的重要参考。
5、申报试点企业应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和贯标案例。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维亚 025-83398219
邮 箱:qyxxhc@163.com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8号苏兴大厦905室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企业信息化处
邮 编:210008
附件:1. 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2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