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重大产业项目2016年度推进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实施,明确项目推进的年度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编制省重大产业项目年度推进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1. 按照项目“入库当年开工、三年内建成投产”的要求编制年度计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2. 要以合理工期为依据,充分考虑土地、资金等要素的落实情况和企业实际情况,科学安排项目的年度建设内容和任务。
3. 2015年第二批次入库项目也要按本通知的要求,编制年度推进计划一并上报。
二、具体内容
1. 主要内容。项目年度推进计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年度供地计划、年度主要建设任务。
2. 开竣项目。年内计划开工、部分投产和建成项目要注明计划开工、投产、竣工时间,部分投产和竣工项目还要填写项目年新增产值和年新增税收。
3. 退库项目。已梳理汇总各市2015年提出申请退库项目名单和浙发改法规〔2014〕504号拟作退库处理项目名单(见附件2),请逐一核对。如有其他项目申请退库,补充提出申请。
4. 不能开工项目。对2015年入库项目,因规划调整、市场变化、资金落实、土地指标等原因在2016年无法开工的,要按附表2的格式进行梳理、汇总。
三、上报要求
各市、县(市、区)发改部门会同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各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编制2016年推进计划草案,由各市发改委会同国土局汇总审核后将计划草案(含附件1、2、3)以正式文件方式上报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
请于3月8日(周二)前将附表1、2、3发至省发改委投资处邮箱(zjfgwtzc@163.com),并在省重大产业项目监测系统年度计划(http://218.108.28.8:88/zdcyxm)申报栏目完成有关数据的填报。
联系人:胡向敏,史学锋;电话:0571-87050373,28930327
附件:1.省重大产业项目2016年度形象进度计划表
2.拟作退库处理项目和各市申请退库项目清单
3.2015年入库、2016年无法开工项目清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2月26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