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8-2019年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省科技厅拟于近期开展会计师事务所遴选工作,择优确定一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按需遴选的原则。会计师事务所遴选数量与我省当前科技计划项目投入规模相适应,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会计师事务所。
2、质量优先的原则。遴选时重点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理解把握能力、执业水平、服务态度以及从事科技经费审计经验等。
3、强化管理的原则。按照“两年选一次,一次用两年”原则,加强对入选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审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培训,建立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
4、动态调整原则。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动态管理,在合同期内对违反职业道德和科技经费审计管理要求、科研项目审计能力不足、审计质量较差的会计师事务所,经核实后予以淘汰。
二、遴选条件
1、在我省注册的内资会计师事务所;
2、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选会计师事务所应具有一定的科研经费审计经历,熟悉国家和我省的财政科技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科研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科研相关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等内容;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受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
6、信誉良好,近三年承担相关审计业务中无不良记录,前期与省科技厅合作履约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遴选程序
1、参选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省科技厅组织评审;
3、根据评审结果拟定入选机构名单;
4、确定入选机构名单;
5、发布公告。
四、申报方式
1、直接申报。我省入围“十三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资金审计资格的在我省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省注册会计师学会发布的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家会计师事务所可直接向省科技厅进行申报。
2、推荐申报。请除直接申报以外的有参选意向且符合遴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报《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申请书》(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由各市科技局组织推荐3-5家符合遴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向省科技厅进行推荐申报。
五、材料报送
1、请直接申报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2月2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寄送至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2、请各市科技局于2018年2月2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申报材料寄送至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
省科技厅条财处,张政,0551-64691013
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穆亚、顾勇,0551-65370096、63570011
邮寄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8楼804室
邮编:230088
安徽省科技厅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