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梯度培育我省智能工厂,着力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决定开展我省2026年度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级智能工厂 基础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改造、网络化连接开展建设,推动数字化普及。 请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指导辖区内企业对照《江西省基础级与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自建自评工作,于3月15日之前将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可编辑Word与盖章pdf)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先进级智能工厂 先进级智能工厂在自评为基础级智能工厂的前提下,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开展建设,打造区域行业领先的发展标杆。 请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对照《江西省基础级与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推荐,其中鹰潭市、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赣江新区推荐项目不多于9个,其余设区市不多于15个,已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卓越级智能工厂的无需申报。请于4月15日前,将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各1份及电子版(可编辑Word与盖章pdf)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附件的电子版可从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jiangxi.gov.cn/)下载。 联 系 人:装备工业处 张晓宇 联系电话:0791-88916581
附件:1.江西省基础级与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要素条件 2.江西省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 3.江西省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汇总表 4.江西省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