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业务工作的通知》(林改发[2017]100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国家林业局林改司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林改综[2017]77号)(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经与省建行协商,现就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市、区)林业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项目。设立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是创新林业投融资体制机制一项重大举措,各地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按照《通知》和《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特别是国家级、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
二、各市、县(市、区)林业局要指导申报单位认真编写《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项目主体符合要求,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支持范围。
三、各县(市、区)林业局于2017年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附各项目申报书一式10份)报所在市林业局。各市林业局负责汇总、审核本市(含市本级)提报的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出具《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审核表》,连同各项目申报书一式9份,于2017年11月20日前报省林业厅基金站,并将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zhaowh258@sina.com;2331733414@qq.com(电子邮件标题:xx市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
四、省林业厅会同省建行筛选符合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条件的项目,报国家林业局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审批;其他项目作为我省建行系统支持林业产业发展的优先备选项目。
附件:《国家林业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业务工作的通知》及《2017年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请从厅网站“政府公文”栏目下载)
附件下载.zip
安徽省林业厅
2017年10月19日
(联系人:省林业厅计资处严德凤,电话:0551-62633672;
省林业基金管理站赵皖辉,电话:0551-62634083)
抄送:国家林业局林改司,中国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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